【八五普法】143期|水泥廠深夜上演“貍貓換太子”宿州檢察焦炭的市場價格是每噸2000元至3000元煤矸石的市場價格僅為每噸130元左右巨額差價面前一些不法分子起了歪心……近日,江蘇省連云港市某鋼鐵廠貨場,一輛貨車靠墻把焦炭卸下后,抽檢員迅
【八五普法】143期 | 水泥廠深夜上演“貍貓換太子”
宿州檢察

焦炭的市場價格是
每噸2000元至3000元
煤矸石的市場價格
僅為每噸130元左右
巨額差價面前
一些不法分子起了歪心……
近日,江蘇省連云港市某鋼鐵廠貨場,一輛貨車靠墻把焦炭卸下后,抽檢員迅速隨機從5個不同的點位抽取樣品,整個倉庫里卸貨、收貨、抽檢正有條不紊地進行著。
“以前我們是10車抽檢一次,經(jīng)過調包事件,現(xiàn)在是每車必檢,抽檢員也由原來的6人增加到了現(xiàn)在的12人?!泵鎸η皝聿榭凑那闆r的灌南縣檢察院檢察官,該廠主管介紹說。
這一切的改變都源自一場“調包大戲”。
管理漏洞中找到賺快錢路子
圖片來源于網(wǎng)絡,與正文無關
2020年6月,連云港某鋼鐵廠從山東某能源有限公司購買焦炭,并在山東某物流平臺上尋找運輸車輛。王某、韓某甲、朱某3人將其所有的4輛半掛貨車注冊登記在該物流平臺上搶單,與連云港某鋼鐵廠達成運輸合同,接下這筆生意。
跑了幾單后,王某等人發(fā)現(xiàn)了某鋼鐵廠管理上的漏洞。按照某鋼鐵廠的規(guī)定,每次接單時,由鋼鐵廠派駐在焦炭廠當?shù)氐臉I(yè)務員開具裝貨單和封裝條,憑裝貨單進廠裝貨,業(yè)務員親自或者監(jiān)督司機用一次性封條把車輛密封好才能出廠,直到把焦炭運到鋼鐵廠后,由廠區(qū)工作人員解封,司機或者其他人不能擅自拆掉封條,防止貨物被調換。
然而,實際操作中,派駐在焦炭廠的業(yè)務員經(jīng)常直接將封條交給司機自行操作,并未在場監(jiān)督是否進行封裝。
彼時,王某等人正苦于跑運輸不掙錢,便動起了歪心思:“我們不如往焦炭里面摻點東西,換出點焦炭賺點外快……”3人一拍即合,想到了用煤矸石偷換焦炭的主意。煤矸石是采煤、洗煤過程中排放的固體廢物,含碳量較低,不能燃燒,若少量摻雜在焦炭中,僅憑肉眼很難分辨。據(jù)了解,焦炭的市場價格是每噸2000元至3000元,煤矸石的市場價格僅為每噸130元左右,賺取差價獲得的利潤相當可觀。
2020年7月,3人租了山東省棗莊市郊區(qū)一個水泥廠作為“中轉站”,雇用張某、李某、韓某乙3人在水泥廠工作,同時安排王某的小舅子馬某跟隨駕駛員一起押車送貨。一切準備就緒,3人開始實施起調包計劃。
深夜上演“貍貓換太子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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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到鋼鐵廠的運輸訂單后,王某安排馬某及駕駛員進行裝貨,并交代暫時不裝封條。隨后,他們讓駕駛員把貨車停在租來的水泥廠附近,將車鑰匙留下后離開去休息,第二天再來開車送貨。等到晚上,朱某把貨車開進水泥廠卸貨,韓某甲帶領張某、李某、韓某乙3人在廠區(qū)內用煤矸石替換一部分焦炭,調包完成后裝上封條,再由朱某把貨車開回原來位置。
然而,焦炭被運輸?shù)戒撹F廠后,還要經(jīng)過廠區(qū)的抽樣質量檢測。為了順利通過質檢,王某等人在調包時將替換的煤矸石放在車斗右側靠上位置:“因為我們卸貨都是往車斗右側傾斜倒下來,這個位置的貨一般都被卸在了最底下,質檢的人看不到,而煤矸石與焦炭通過肉眼基本分別不出來,偶爾抽檢到少量的煤矸石,很容易被當成小石子,一般送去化驗室質檢之前就被挑出來了。”馬某交代。同時,為了快速、順利交貨,馬某每次會給卸貨的鏟車司機20元錢,躲避抽樣檢查。
偷到的煤炭怎么處理呢?王某3人想到韓某甲的父親韓某丙是做煤炭生意的,如果由韓某丙處理,別人不會產(chǎn)生懷疑。于是,他們以1500元錢的價格將調包來的焦炭賣給韓某丙,由其幫忙處理賺取差價。
嘗到甜頭的王某等人膽子逐漸大了起來。2021年2月,3人接到了從徐州某公司運輸焦炭到連云港某鋼鐵廠的生意,正常送了兩三趟之后,又故技重施,并且變本加厲,調包數(shù)量不斷增大,最終引起了鋼鐵廠工作人員的注意。經(jīng)過多次確認,2021年4月12日,連云港某鋼鐵廠向灌南縣公安局報警稱廠區(qū)焦炭被人調包。
公安機關迅速開展摸排,并于2021年4月30日在交貨現(xiàn)場將馬某和4名駕駛員抓獲,同時在山東棗莊抓獲韓某甲、李某,隨后,王某、朱某到公安機關投案。公安機關根據(jù)犯罪嫌疑人供述,陸續(xù)將韓某乙、張某抓獲歸案。
2021年8月6日,該案被移送至灌南縣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補充偵查630余噸焦炭
被調包犯罪事實
檢察官現(xiàn)場查看焦炭與煤矸石混摻情況
檢察官現(xiàn)場調研企業(yè)卸貨、收貨、抽檢等工作
在案件審查過程中,辦案檢察官了解到王某等人早在2019年就產(chǎn)生了犯罪想法,并在承運山東某鋼鐵公司購買的焦炭時實施過調包。針對這一線索,灌南縣檢察院積極開展自行補充偵查,逐條梳理涉案駕駛員的出車記錄、焦炭廠和鋼鐵廠過磅記錄、韓某甲和李某(負責稱重)微信對賬記錄等,將作案時間、數(shù)量讓犯罪嫌疑人一一辨認,以表格的形式固定下來,并與公安機關一起補查了630余噸焦炭被調包的犯罪事實,查獲未出售焦炭31.08噸,成功追贓挽損40萬元。
檢察機關最終查明,2019年8月至2021年4月,王某等人累計調包470余車次,共計1480余噸焦炭,涉案金額也從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時的100余萬元增加至350余萬元。
辦案中,檢察官還發(fā)現(xiàn),韓某甲的父親韓某丙多次幫忙倒賣調包的煤炭。因此,檢察機關依法對韓某丙(在逃)進行追訴。目前,公安機關已對其網(wǎng)上追逃。
2021年11月5日,灌南縣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王某、韓某甲、朱某、馬某、張某、李某、韓某乙7人提起公訴,所有人均認罪認罰。因4名駕駛員并未領取高額工資,也未參與分紅,所起的作用較小,檢察機關依法對4人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。
案件辦理與企業(yè)堵漏建制
同步開展
圖片來源于網(wǎng)絡,與正文無關
案件辦理過程中,檢察機關發(fā)現(xiàn)貨運平臺未核查注冊駕駛員與實際提供服務駕駛員身份信息,也沒有對車輛的運輸路線進行實時監(jiān)控和動態(tài)管理,路線變更后未對托運人發(fā)出提醒。2021年11月5日,該院向某貨運平臺制發(fā)檢察建議,建議平臺從技術、監(jiān)管等方面,對貨運過程中的異常行為采取有效防控措施,幫助企業(yè)建立健全行業(yè)風險防范機制。經(jīng)了解,貨運平臺已對貨車加裝定位系統(tǒng),并與貨主對接完善司機進廠身份識別相關工作。
為幫助企業(yè)堵漏建制、促進企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,2021年11月16日,在與行業(yè)主管部門溝通交流后,灌南縣檢察院向該企業(yè)制發(fā)了檢察提醒函,針對案件中暴露的貨車密封條使用、收貨驗貨不規(guī)范等問題,結合實地調研發(fā)現(xiàn)的機械抽檢、實質性檢測不夠等情況,提醒企業(yè)要增強合同審查法律意識,加強對企業(yè)員工日常管理培訓,強化法治教育,切實防范盜竊、侵占、以權謀私等侵犯公司權益的行為。
“感謝檢察官幫我們追回損失,還到企業(yè)一線給我們出謀劃策?!蹦充撹F廠總經(jīng)理助理林先生表示,企業(yè)已經(jīng)根據(jù)檢察機關提醒進一步規(guī)范收貨驗貨、改進檢測方式方法、完善有關崗位制度,開除相關違規(guī)違紀人員,并結合現(xiàn)有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和法治宣傳,有效加強了內部管理和監(jiān)督。
宿州檢察新媒體出品
審 核 | 趙玉紅
來 源 | 最高人民檢察院
編 輯 | 張 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