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看那個女娃,咋這么眼熟,她是不是連著來好幾天了?”“可別說!昨天我一直在外面坐著,看她一晚上跑好幾趟,每次都是和不同的男人!”2014年秋,江蘇常州金壇區(qū)中心的一條酒吧街上,幾個附近的商戶正坐在一起閑聊,近些日子,他們總能看見艷麗美女帶
“你看那個女娃,咋這么眼熟,她是不是連著來好幾天了?”
“可別說!昨天我一直在外面坐著,看她一晚上跑好幾趟,每次都是和不同的男人!”
2014年秋,江蘇常州金壇區(qū)中心的一條酒吧街上,幾個附近的商戶正坐在一起閑聊,近些日子,他們總能看見艷麗美女帶著各種不同的男人頻繁出入同一家酒吧,大家都是有社會生活的成年人,很快就猜到酒吧里可能藏有什么“不為人知”的秘密。

那么,這些女孩究竟是什么身份?為何每天都帶不同的男人來到酒吧呢?接下來,讓我們一起將時間回溯,揭秘酒吧內部深藏的“罪惡”……
一、遇到“艷麗女”
事情還要從一通報警電話開始說起。
2014年9月21日,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金壇分局東城派出所的民警,接到了一通報警電話,報警人名叫陳達(化名),直言自己在華潤蘇果超市不遠處一家名叫QUEEN的酒吧,遭遇了酒托詐騙,接到這一警情,金壇警方連忙展開了行動。
“四個干果盤、兩杯酒,加在一起要了我560!”
警方來到了酒吧,可與陳達喝酒的女孩早就趁亂逃跑了,無奈之下,警方只好將陳達帶回派出所了解情況。
據陳達所說,不久前,自己手機上的陌陌軟件突然收到了一個名叫小麗(化名)的女孩加好友的請求,見對方頭像看上去很漂亮,又主動搭訕,陳達心中便覺得這是個認識朋友的機會,很快他們就開始在網上聊天。
從興趣愛好到工作背景,兩人“天南海北”聊了許多,小麗的言語中既熱情又大方,這讓單身三年多的陳達對她產生了極大的好感,正思索著要不要見一面的時候,他突然收到了小麗“面基”的請求。
小麗說自己失戀了,心情十分的差,想找個人喝酒,問他去不去!
陳達是個成年人,很快接收到對方話中的“信號”,美女邀約,豈有不去的道理?
9月21日,下午6:30左右,陳達按照約定來到了華潤蘇果超市附近,很快就見到了網友小麗,小麗人長得十分漂亮,只畫了些淡妝,看上去十分清純,沒想到網上隨便聊天認識的妹子竟然真是個大美女,這讓陳達感到喜出望外!
9月正值秋天,晚上吹風也有些涼,陳達還想和對方有進一步接觸,便順勢提出找一家店喝點東西。
小麗聽后欣然同意,就這樣,兩人開始在街上閑逛。
“我當時看前面有家咖啡館,說要不去那兒坐坐,可她說再往前走走看,直到后來看到這條酒吧街,最后就跟著她進了這家!”
陳達說酒吧是小麗選擇的,她當時表現(xiàn)出的樣子也是第一次來,兩人落座后,先是聊了聊天,而后便點了一份套餐,四個干果盤、兩杯酒,他本以為加在一起也就200多塊,卻不想這個套餐竟然要560元。
酒吧的環(huán)境、服務、餐品十分一般,陳達也不是沒有去過其他的酒吧,當下便覺得這里價格有些“過分”,可為了表示自己的大方,盡管覺得“肉疼”,他還是沒有多說什么,選擇了付款。
小麗見他付了款,也沒有多說什么,竟是直接一口干掉一杯酒,這個舉動讓陳達有些傻眼,他簡直不敢相信,一眨眼的功夫,幾百塊錢就“唰”地進了小麗的肚子里。
小麗直言自己失戀太痛苦,想要“不醉不歸”,并建議陳達再點一瓶酒、省得麻煩,很快服務員就拿著一瓶價值920元的紅酒過來,還沒等陳達說話,就讓他趕緊刷卡付錢。
這酒實在太貴了,可男人終歸是好面子,想著給對方留一個好印象,陳達最終還是忍痛付了錢。
陳達覺得酒的味道一般根本不值這個價錢,于是只喝了一小點,可不曾想,不過10分鐘,這瓶紅酒就見了底,小麗喝酒像喝水,真真是豪飲。失戀故事還沒講完,酒就喝沒了,這可不合規(guī)矩!小麗連忙趁機又要了一瓶同等價位的,而后又要了一瓶價值1200元的紅酒,至此,進門不過半個小時,陳達就已經消費了3600元錢。
花錢如流水,陳達雖然是“單身貴族”,但到底不是什么富二代,這樣的高額消費對于他來說,確實有些承受不住,想到這里,他便小心翼翼的提出要不要換一家店消費。
可誰知小麗聽了這話,一改溫柔、熱情的模樣,直接口出惡言嘲諷道:“沒錢還出來約會!”
聽了這不客氣的話后,陳達才如夢初醒,本來以為是一場艷遇,卻不想遇到了騙子,一氣之下,便選擇了報警。
二、警方立案偵查
如果是真心交朋友,起碼也會顧及到陳達的感受,如今小麗的行為這么奇怪,恰好可以印證她的目的并不單純,可這終究只是推測,當前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表明小麗就是酒托,無奈之下,警方只好讓陳達先行離開。
然而就在陳達離開沒一會兒,又有一名叫做王誠(化名)的男子進入警局報警,直說自己在QUEEN酒吧遇到了酒托詐騙。
一天之內,兩起相同的案件,且都發(fā)生在同一家酒吧,警方當即對此案產生高度關注,據王誠所說,她在網上認識了一位美女,對方將他邀請至QUEEN酒吧見面,可誰知剛點了餐,東西還沒有擺上桌,就有服務生上前要求結賬,而且套餐價格比起同類酒吧要高出不少。
王誠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多年,認為這種行為不符合常理,他便借口錢包落在了車里,暫時離開了酒吧。
隨后他找了一個視線比較好的地方,暗中觀察女孩,趁女孩玩手機時,用陌陌給她發(fā)消息,結果女孩并沒有任何反應,如此情景,完美印證當時與他聊天的并不是這個女孩。
大約十幾分鐘后,見王誠遲遲不歸,女孩有些坐不住了,起身準備離開,觀察到這一情況的王誠連忙適時出現(xiàn),他已經確定女孩和這家酒吧關系匪淺,不過并沒有表露出來,反而再次就酒水價格問題向酒吧發(fā)起了難。
見王誠態(tài)度強硬,非要討個說法,女孩逐漸變得著急起來,期間不時用手機查看時間,糾纏了一陣后,最終親自打圓場,到前臺選擇了結賬,而后也沒有與王誠打招呼,便直接逃之夭夭。
王誠雖然沒有任何經濟損失,但思來想去,還是選擇來到警局報警,他懷疑這背后存在一條嚴密的產業(yè)鏈,而這種行為無疑是對法律的蔑視,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。
王誠的話不無道理,其實自9月中旬以來,警方就接到多起發(fā)生在QUEEN酒吧的“消費糾紛”,早已將其列為重點觀察對象,加上此次“酒托女”案件的揭露,警方也懷疑這可能是個有組織、有規(guī)模的詐騙案件,隨即立案展開偵查。
想要掌握一些證據,自然要了解他們作案的手段,與報案人溝通后,警方確認他們上當總共經過三個步驟,無非是:加好友、網上聊天、見面消費。
得到這一信息,偵查員小王(化名)展開了行動,他在華潤蘇果超市打開了“附近的人”,不到5分鐘,就有一個頭像是性感美女的人添加他為好友,速度之快,令人汗顏。
“帥哥哪里人?做什么工作的?方便交個朋友不?”
小王才剛添加好友,對方便十分熱情地發(fā)來了消息,而這些信息的打探可以第一時間清晰明了別人的身份、工作、年齡,小王推測對方就是從這些信息判斷一個男人的物質條件和消費水平,再進一步確認是否有見面的需要。
小王表現(xiàn)得十分急切,對方也很樂于見面,很快他們就約定好見面地點,如出一轍,女孩通常會裝作不經意間走到QUEEN酒吧,先是點一份套餐,又提出要價值2000元的紅酒。
小王提出錢沒太帶夠,想看看女孩會有什么反應,結果對方十分果斷地提出了再見,說有事先走一步,這目的性可以說是十分明確。
為進一步鎖定酒托女的信息,警方派出其他偵查員化妝成情侶在QUEEN酒吧正常消費,在蹲守期間,發(fā)現(xiàn)同一個女孩一天帶著不同的男人來了3、4次。
而且偵查員意外發(fā)現(xiàn)酒吧面臨主動前來的客人,提供的價格表與其他酒吧的價格并沒有太大區(qū)別,酒水二十元左右一杯,干果盤二三十元一盤,“陰陽賬單”的存在更加讓警方肯定了“酒托詐騙”的事實。
三、尋找最佳時機,一網打破
然而,雖然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調查,掌握了一些證據,但警方對于酒吧是否知情、整個組織的涉案人員等信息還是留有空白。
直到10月21日,警方接到的一起警情,讓他們意識到酒吧里很可能是“全員惡人”,內部并不存在什么不知情的無辜員工,那么那一天,究竟發(fā)生了什么呢?
事情還要從一個叫做王志杰(化名)的男人說起,王志杰在網上認識了一位美女,和對方見面后被帶到QUEEN酒吧進行消費,女孩點了兩杯酒就要了他1200元錢,王志杰說自己身上只有600元,他懷疑自己遇到了“酒托”,便將女孩攔住,誰知酒吧內出現(xiàn)一個自稱是女孩哥哥的人,直接把女孩放走了。
等警方到達現(xiàn)場后,赫然發(fā)現(xiàn)所謂的“女孩哥哥”正是警方不久前正在調查的對象崔林(化名),其實QUEEN酒吧開始頻繁出現(xiàn)“消費糾紛”,就是在酒吧老板將店租給崔林這個外地人之后發(fā)生的。
由于還沒有到最佳抓捕時間,金壇警方沒有貿然行動“打草驚蛇”,面對王志杰的舉報,他們選擇了“和稀泥”的方式解決問題,協(xié)調酒吧返回300元,真把此案當成是一起普通的消費糾紛來處理,還因此得到了王志杰的埋怨。
盡管受了些委屈,但警方還是顧全大局,沒有在現(xiàn)場多說些什么,只是私下里找到王志杰,向他說明了具體情況,希望他能耐心等待警方接下來的行動,勢必會嚴懲這樣的“酒托詐騙”行為。
酒吧目前的經營人自稱是“酒托女”的哥哥,服務員明顯認識“酒托女”,她們帶客人來時拿到的往往是“天價賬單”,買單時收銀員也沒有覺得奇怪,發(fā)生爭執(zhí)時所有人都向著“酒托女”,幫助她們逃脫,完整的產業(yè)鏈條幾乎已經浮出水面。
多組偵查員經過一個月左右的蹲守,發(fā)現(xiàn)QUEEN酒吧包括崔林在內,共有22人以不同身份參與實施這場詐騙,其中酒托女就有12人。
11月12日凌晨,金壇警方決定實施抓捕,光棍節(jié)當天營業(yè)額肯定不在少數,如今結束了一天的工作,回到下榻的酒店,這些人應該在忙著分贓,不如就趁這時來一個人贓俱獲,思及此,他們展開了行動。
在確定22名涉案人員全部進入酒店后,警方當即進入房間實施抓捕,所有人圍坐在一張床前,看見警方破門而入,直接傻了眼。
警方隨后將22名涉案人員全部帶回派出所做筆錄。
四、“酒托詐騙”的結局
“為什么做這種事?不會有負罪感嗎?”
看守所內,警方對一個名叫佳樂(化名)的酒托女孩展開了審訊,出乎意料的是,女孩搖了搖頭。
佳樂坦言,她做酒托女不過短短兩個多月,之所以接觸到這個行業(yè),也是崔林在網上和她聊天后產生的想法,整個組織里分工明確,有“鍵盤手”專門尋找不同的男人,將他們的信息收集完整與并他們聊天,在確定見面后,“鍵盤手”會發(fā)給“酒托女”這些男人們的基本資料,其余的全靠酒托女自己“忽悠人”的本事賺錢。
每一單消費,酒托女可以拿到30%的提成,遇見的人是多種多樣的,有單身男、有已婚人士,這些人大都抱著“一夜情”等心思來,想要到酒吧尋找一場艷遇,所以讓他們出點血,佳樂并不覺得愧疚。
尤其在遇到那種有老婆、有孩子,還特意出來“撩騷”的,佳樂會覺得自己像是江湖上的“俠士”,下手也十分的狠,這類人往往十分好面子,為了在女人面前保持他們的尊嚴,即便價格高也裝作不在意的樣子,佳樂樂于看這些人“假大方”,不止自己能賺到錢,還知道他們不敢將此事宣揚。
當然,酒托女有時也會遇上難纏的客人,他們往往對消費太高產生不滿情緒,對付這樣的人,為了不與他們產生太長時間的爭執(zhí),好快速投入到下一個“詐騙”中,佳樂往往會選擇主動買單。
而這筆消費崔林不會占用,當天夜里對賬時就會將其歸還,酒托女是實施詐騙最關鍵的一環(huán),為了留住她們,利益化自然要最大,所以崔林不會占她們的那點小便宜,這樣才能做到長遠發(fā)展。
“你知道這種行為涉嫌犯罪嗎?”
“怎么會!崔林說不會坐牢的,最多是‘消費糾紛’被治安拘留,也就15天,交交罰款就放出來了!”
其實,不止佳樂這樣認為,其他的酒托女乃至崔林都這么以為,他們并不知道他們的行為已經涉嫌犯詐騙罪,直到發(fā)現(xiàn)日子一天天過去,自己仍留在看守所內,這才得知事態(tài)的嚴重性,紛紛叫苦不迭,然而一切為時已晚。
我們都知道,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,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。
而經過核算,刷卡機近一個月的流水就達到了40萬元,每一單金額從500元到17000元不等,屬于數額巨大。
因此,2015年6月,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(qū)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依法作出判決,主犯崔林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、罰金3萬,酒托女們被判6至9個月有期徒刑,罰款3000到10000元不等,同時查封所有涉案金額,作案工具也被依法沒收。
至此,這起案件終于得到了了結。
五、總結
回顧整起案件,不免令人感到唏噓。
直到最后,仍有部分受害人出于個人考慮,不愿承認被騙,最終警方認定的涉案金額也只定位在10萬元左右。
酒托女和那些上當的“客人”彼此間互為“獵物”,在這場斗爭中,誰都沒有一個好結局,上當的“客人”被騙財、家庭破裂,“酒托女”直接被送入大牢、進行改造……
仔細想想,這一切實在不值得,如果大家都能安分守己,不肖想那些不屬于自己的東西,也就不會發(fā)生這樣的悲劇了。
參考資料:
《今日說法》 20150813 陰陽單_CCTV節(jié)目官網-CCTV-1_央視網(cctv.com)
https://www.ixigua.com/7042556653891224102
https://view.inews.qq.com/a/JSC2014121400647202